被點名疑似誘姦女作家林奕含的國文補教名師陳星,在神隱多日後,於今(9)日晚間發表聲明,表示曾在林奕含高中畢業後交往兩個月,在林女父母知情後分手,強調自己沒有神隱也不是狼師,因這場風波已波及到家人安危,才打破沉默。

陳星發出的五點聲明中提到,林家父母的一紙聲明讓他成為眾矢之的,但因顧及林家痛失愛女,不願在治喪期間造成二次傷害,才低調不出面,強調自己沒有神隱、逃亡也不是狼師,一直都在台北,因這場風波已危及家人安全才打破沉默。

陳星表示,98年8月林奕含準備念大學,兩人在無師生關係時才開始交往,但林家父母得知後要求兩人分手,這段關係也到此結束。此外,陳星也表示,林奕含在16歲時就有嚴重憂鬱症,但當時兩人素未謀面,之後回憶起與林奕含來往的過程,表示她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,始終快樂不起來,總說自己是文學的靈魂被禁錮在理工的軀殼中。

至於讓他被影射是狼師的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這本小說,陳星則表示作者已在新書發表會否認她就是小說主角,尊重作者自由,不予置評,但聲明開頭也提到自己「不是李國華」。

最後,陳星提到,所有的不實指控和道德批評由自己概括承受,也會配合司法調查,自己已因此身敗名裂,只希望不要波及到家人。




作家林奕含日前輕生,補習班名師陳星被網路等各方輿論指稱是狼師。各媒體今天收到署名陳國星的聲明,內容表示自己不是狼師,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,是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,因此,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。他表示,他和林奕含交往約兩個多月後,林家父母知悉,要求分手,他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,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,未來會配合司法調查。

陳星聲明稿:

各位朋友大家好,我是陳國星,不是李國華,首先,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說聲抱歉,也對關心、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,林小姐過世時,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以一篇聲明稿,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,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,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,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,因此,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,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,但情勢失控至此,亦不得不出面說明,發表以下幾點聲明:

第一,我並沒有神隱、沒有逃亡,我更不是狼師,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,我一直在台北,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,我與我的家人亦恩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,然而,此事件已成為媒體重版撻對象,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,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。

第二,民國98年2月,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,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。其後,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,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,無私下來往。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,彼此已無師生關係,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,林家父母知悉,要求分手,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,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。

第三,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,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。本人現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。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工科的軀殼中。

第四,關於小說,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,讓大家失望了。小說中的時空錯置、跳脫、幻想的手法,並非自傳。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,不予置評。

第五,本然會配合司法調查,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、汙衊毀底、道德批評,本人為此已經身敗名裂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、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,承受這一切。

最後,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,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,挺身而出,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,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,並檢視相關證據,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,經數日考量後,協助各方釐清案情,深感謝意,更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再為此案號犯社會成本。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,我亦願意承擔,讓林小姐的靈魂能夠平靜。再一次感謝大家!












陳星有誠心的道歉嗎?
球德洛 wrote:
陳星表示,98年8月林奕含準備念大學,兩人在無師生關係時才開始交往,但林家父母得知後要求兩人分手,這段關係也到此結束。此外,陳星也表示,林奕含在16歲時就有嚴重憂鬱症,但當時兩人素未謀面...(恕刪)

所以除了 16歲、13歲,又多了一個 18歲的版本了
看到FB新聞底下的留言

只覺得網友也真難搞

躲起來要被罵出來說話也要被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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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完全沒有道歉

他這篇聲明的意思是

他們的確有交往過

但女方精神病跟他沒啥關係

他對女方自殺感到遺憾



至於他說的是真是假

大概沒人可以證實了
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

看不下去的...可以去參加活動
這年頭壞人都說自己是無辜的~~
可信度如何??
這篇看得出來

很明顯避重就輕
重點都不講清楚
法律責任也撇的很專業乾淨

死無對證
真的是國文老師

孫浩彧 wrote:
所以除了 16歲、1...(恕刪)

反正死無對證這回事,對於這案子所有關係人都通用

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:
但女方精神病跟他沒啥關係


就診記錄和精神科醫師的證詞.
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:
他沒有道歉阿

他這篇聲明的意思是

他們的確有交往過

但女方精神病跟他沒啥關係

他也覺得女方自殺很遺憾

...(恕刪)



陳星表示,98年8月林奕含準備念大學,兩人在無師生關係時才開始交往,但林家父母得知後要求兩人分手,這段關係也到此結束。此外,陳星也表示,林奕含在16歲時就有嚴重憂鬱症,但當時兩人素未謀面,之後回憶起與林奕含來往的過程,表示她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,始終快樂不起來,總說自己是文學的靈魂被禁錮在理工的軀殼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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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字部分是重點!

這篇聲明律師絕對有看過,承認部分事實,撇清法律關係,高招!
球德洛 wrote:
98年8月林奕含準備念大學,兩人在無師生關係時才開始交往


哇哈哈 好厲害啊~~
既沒師生關係 又已經滿18歲 又是交往,
完全合法,合情,合理(雖然55歲vs.18歲 實在有點驚世駭俗啦),
高人指點嗎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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